福 建 省 南 安 第 一 中 学
节假日不组织学生上课或集体补课承诺书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工作意见》(闽政办〔2010〕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以试点改革引领中小学推进实施素质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2〕42号)有关规定精神,现就不违规组织补课有关事项郑重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校历和作息时间规定,不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和课外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或集体补课,不组织走读生集体到校晚自习。
2.执行国家统一的节假日时间规定,未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擅自调整节假日时间安排。
3.加强周末留校寄宿生安全管理,由寄宿生自主选择周末活动安排,不将寄宿生统一集中在班级自习。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事项,愿按有关规定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处罚。
福建省南安第一中学
校长:王 声 云
2013年 11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