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一)最终选调程序,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以教育局正式文件为准;
(二)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可自主报考,无需经所在单位同意;
(三)被公开选调教师的人事关系、原聘职称及工资直接转入选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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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调学科及人数
二、选调范围 2017年7月教职工总数超编的南安市公办中学在编在岗、且现聘一级及以下教师职称的教师。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3年及以上教龄,本科学历,取得相应学科的高中教师或初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高中学科须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及高中相应学科任教经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7年8月30日以后出生)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近5年(2012-2013学年度以来)年度考核等级为合格及以上。 (三)身心健康。 四、选调形式及程序 本次选调南安一中、鹏峰中学、实验中学教师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市教育局根据需遴选教师人数拟定并发布遴选公告,并指定其中一所学校负责组织报考、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等相关工作,市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 1、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等四部分(不指定教材),闭卷作答,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作为入选面试资格关,成绩不带入片段教学中。 2、面试:采用片段教学的形式。 ⑴片段教学人选:按每个学科遴选人数与参加片段教学人数不高于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片段教学人选(参加笔试人数低于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片段教学)。 ⑵片段教学主要考核报考者的课堂教育教学能力及学科素养,每人15分钟,内容为南安现使用的相应学科初二年教材,化学岗位片段教学内容为初三年教材;参加高中学科面试内容同样使用相应学科初二现行教材。 ⑶片段教学成绩为百分制,满分为100分,由评委当场亮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片段教学合格线为70分。 4、公示:按同一学科岗位遴选人数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线上的报考者中,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拟遴选人选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符合报考条件的同一所学校、同一门学科报名参加遴选考试的人数不限,但同一所学校同一学科被遴选的实际人数最多为1名(即同一所学校同一学科有2人及以上的报考者入围遴选对象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为序,遴选笔试成绩最高的报考者1名);同一所学校各学科被遴选的总人数最多为2名(即同一所学校有3人及以上的报考者入围遴选对象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为序,遴选笔试成绩前2名报考者)。 5、遴选: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教育局人事科组织被遴选教师,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自主选择具体任教学校。 五、有关事项 (一)凡符合条件者,可自主参加报考,无需所在单位同意。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入围教师在公示前弃权,或公示期间被发现不符报考条件、取消遴选资格的,或因同一学校同一学科入围遴选人数2人及以上、或因同一所学校入围遴选总人数3人及以上,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学科岗位面试合格线上的报考者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三)遴选教师,其人事关系、原聘职称及工资转入遴选学校。转入遴选学校任教的第一学年为试用期,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