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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安一中党总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

来自:南安一中    发布时间:2018-01-10    阅读数:3251

中共南安一中党总支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 


为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共南安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的通知》(南教党组〔2016〕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南安一中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一)南安一中党总支领导班子责任(17项) 

南安一中党总支领导班子对我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负全面领导责任。 

1、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带头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2、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泉州市委、泉州市纪委以及南安市委、南安市纪委、南安市教育局党组、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我校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3、充分发挥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定期听取工作汇报以及党总支部下设的五个支部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分析研判形势,指导和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紧盯学校的基建修缮、设备采购、办公经费、招生学籍、职称评优、教辅材料、食堂小卖部、变相小金库、奖金发放、选班调位等敏感环节。 

4、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制度、措施和成效的宣传力度,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布置师生参加南安市教育系统廉政文化作品展览,定期向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和党员干部发送“廉政警语”,举办廉洁文化进校园师德演讲比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优秀传统廉政文化。 

5、根据市教育局《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条例》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等制度,加强对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坚持干部提拔任用前征求学校监察小组和党、政、工、团意见,实行推荐前中层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与廉政谈话等制度,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6、加强对学校党政干部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实行校长年述职报告制度和科室主任日常工作纪律报告制度,完善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7、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整治“庸懒散奢”“吃拿卡要”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完善作风建设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8、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上级“一把手”抓下级“一把手”,对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发现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力、师生和家长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科室部门要亲自进行谈话提醒,情节严重的给予问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10.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首要任务,大力支持教育局纪检组正确履行纪律审查和查办案件职责,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主动接受上级纪委的执纪监督。 

11.对学校发生的重大问题和腐败案件及时进行深刻剖析,查找制度和管理漏洞,完善治本措施,努力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12.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述廉述责、民主生活会、提醒、函询、诫勉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 

13.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推进党内关系正常化。 

14.加强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南安市教育系统权力运行负面清单防控手册》,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学校财务审批、工程招标、设备采购、专项资金、社会捐助等重点领域监管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15.对上级巡察组及审计部门反映问题严格整改,对移交问题线索逐一落实,及时公开整改情况。及时严格学校财务审计工作,健全内审管理制度。 

16.每年12月20日前,将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以书面形式专题报告教育系统党委和教育局纪检组。专题报告内容包括党总支履行主体责任、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责任、完成责任制分解任务、开展检查考核、实施责任追究、办理上级交办事项等方面情况,重大情况及时请示报告。 

17.将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社会评价机制,组织开展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加强考核和评价结果运用,及时听取情况汇报,督促问题整改。 

(二)南安一中党总支主要负责人责任(10项) 

南安一中党总支主要负责人对全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泉州市以及南安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每年不少于3次主持召开南安一中党总支委员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我校党总支肩负的主体责任各项任务靠前指挥、具体主抓,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3.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以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廉述责报告等文件材料把关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4.加强对党总支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廉政党课、检查考核等制度,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工作动态和干部群众的评价反映,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要求。 

5.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督促党总支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廉洁自律,发现班子成员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市教育局党组、市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报告。 

6.主动接受和支持党总支纪检小组对党总支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支持纪检小组对发生问题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纪律审查,严格执行“一为主两报告”制度,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 

7.对各支部主体责任不力,责任制检查考核发现问题较多、师生和学生家长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及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或者履行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支持上级纪检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精神严肃追究责任。 

8.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9.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0.每年1月份,围绕个人上一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本人廉洁自律等情况,认真撰写述廉述责报告,主动接受监督和评议。 

(三)南安一中党总支其他班子成员责任(9项) 

南安一中党总支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和负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泉州市委、泉州市纪委以及南安市委、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党总支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将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之中,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主要任务靠前指挥、具体主抓。 

3.督促指导分管业务科室结合实际制定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廉政教育、规范工作等具体措施,抓好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 

4.加强对分管业务科室和支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通过定期谈话、实地了解等形式,及时掌握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群众反映,提出具体要求。 

5.加强对分管业务科室和支部党员干部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督促和检查,对履行责任不到位的,及时约谈相关人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 

6.主动接受党总支纪检委员的监督,支持其对发生问题的科室和支部党员干部进行纪律审查。 

7.党总支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和年段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党总支和纪检委员报告。 

8.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9.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二、南安一中党总支纪检小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 

(一)南安一中党总支纪检小组责任(14项) 

南安一中党总支纪检小组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落实负全面领导责任。 

1.协助党总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实际向党总支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工作措施,协调解决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问题。 

2.做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健全监督检查、倒查追责机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促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实到位。 

3.加强对党总支的监督,监督检查总支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和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发现违规违纪苗头及时提醒纠正,发现重大问题或者违纪问题线索及时向教育局纪检组报告。 

4.加强对学校党总支下设的五个党支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督促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列入监督执纪问责重点,对顶风违纪者坚决问责。 

5.开展“一案双查”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泉州市、南安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及时调查处理,严肃责任追究。 

6.坚决维护党的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7.完善师生、家长和社会群众信访举报受理体系,拓展问题线索收集渠道,建立线索分类集中管理、集体排查、分析评估机制,及时发现案件线索。 

8.严格审查和处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纪和政纪的行为,重点查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重要岗位和党员干部,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有效减少腐败存量。 

9.严格落实“一案双报告”制度,定期对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进行剖析,总结教训,提出建议,堵塞漏洞,发挥纪律审查的治本功能。 

10.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聚焦侵害师生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点名道姓曝光典型问题,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11.健全和落实谈话制度,完善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对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直接约谈相关党支部负责人及当事人,及时警示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12.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强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清理和执行工作。 

13.在南安一中党建微信群和校园网平台开设“廉政讲坛”,深入挖掘和运用优秀廉政文化资源,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协助党总支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第一道防线。 

14.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纪检小组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 

(二)南安一中党总支纪检委员责任(14项) 

南安一中党总支纪检委员对我校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落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 

1.主持召开纪检小组成员会议,及时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肩负的监督责任各项任务靠前指挥,具体主抓,推动监督责任有效落实。 

2.协助党总支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动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全市教育系统工作全局,统筹谋划,部署推进,督促落实。 

3.认真落实上级纪检部门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事项,加强对省、泉州市纪委、南安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落实的监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纪检部门、学校党总支主要负责人汇报,提出意见建议。 

4.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履行纪律审查职责,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反纪律的行为,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5.落实纪律审查工作制度,定期组织召开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亲自听取重要案件情况汇报、督办重要案件审查,严格审查程序和审查纪律。 

6.坚持抓早抓小,有针对性地约谈有关领导干部,及时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7.加大问责力度,对不履行“两个责任”或者履行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及时提出问责建议,启动问责程序,严格追究责任。 

8.落实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带头执行“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等规定,坚决同各种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9.深化“四转一强”,转变思想观念,创新监督执纪方式,集中精力抓好主责主业。 

10.加强对纪检小组成员和学校党员干部队伍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并督促整改;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市纪委和市教育局党组报告。 

11.加强对党总支下分的五个党支部的监督,定期组织对党支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听取其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汇报,根据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及时约谈主要负责同志。 

12.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决策,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3.带头勤政廉政,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4.带头改进作风,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三)南安一中党总支纪检小组成员责任(4项) 

南安一中党总支纪检小组成员对所负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 

1.协助纪检委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加强对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业务指导,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基层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 

2.深化“四转一强”,聚焦主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抓早抓小、快查快办,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学校各部门、各年段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3.加强对学校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及时掌握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纪检委员报告。 

4.践行“三严三实”,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带头遵守并督促学校各科室、各教研组和各年段负责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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